非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扣缴义务人及征收范围丨印尼税务指南2025年(16)
印尼投资 税收指南 个人所得税 2025-02-06 10:01:32   浏览量:3495

本期导读

非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及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人征收范围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及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不在印尼境内定居,且连续12个月内在境内逗留不超过183天的个人。


印尼公民如果居住在境外,或连续12个月内在境外工作超过183天,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被视为非居民:


(1)永久居留地在境外;


(2)活动中心(个人、经济和社会关系)在境外;


(3)惯常居所在境外;


(4)在境外注册为税务居民(以永久居住证作为佐证);


(5)获得了由税务局局长签发的确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民为非居民纳税主体的声明函。

非居民纳税人征收范围

非居民个人仅需对在印尼取得的收入进行评估,包括资本利得。


非居民个人应按总收入的20%缴纳最终预扣税,并且不得申请任何税收扣除、减免或抵免


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适用的预扣税税率不同,对于非居民个人而言,预扣税即最终税。


(1)就业收入


非居民个人收到的与在印尼就业有关的报酬(包括董事费)应缴纳最终预扣税。


(2)生产经营与职业收人


如果非居民连续12个月内在印尼居住少于183天,则其生产经营与职业收入应缴纳预扣税。


(3)投资收益


非居民个人应就任何来源于印尼的收入纳税。


(4)资本利得


非居民个人出售印尼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获得的资本利得可能需要缴纳5%的最终预扣税,具体以适用的税收协定(安排)规定为准。


(5)其他收入


非居民个人应对来源于印尼的所有收人进行评估,针对上述未涉及的收入没有特别税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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