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个人所得税
税前扣除
应纳税额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税前扣除
①利息费用
个人按揭贷款利息支出不可扣除。具有商业性质的按揭贷款利息支出可从租金收入中扣除。
②保险费
雇员支付给财政部批准的养老基金和用于养老储蓄的缴款可全额扣除。此外,以下视同养老金费用可从就业收入中扣除:
A.职业性支出(或“功能性费用”),即永久雇员为从雇主那里赚取、收取和维持收入而产生的费用,允许扣除额为总收入(不缴纳最终税)的5%,但每年最高不得超过600万印尼盾,或每月50万印尼盾乘以当年工作月数的总额;
B.养老金和养老支出的允许扣除额为总收入(不缴纳最终税)的5%,但每年最高不得超过240万印尼盾,或者每月20万印尼盾乘以当年工作月数的总额。此扣除项仅适用于从其前雇主处领取养老金收人的养老金领取者和退休人员。
上述最高扣除限额分别适用于相应的来源收人,而非就业收人与养老金合并的总收入。
③捐款
根据2010年8月20日的政府条例GR60号,支付给税务总局PER-33/PJ/2011号条例(2011年11月11日发布,并经2012年6月11日发布的税务总局PER-15/PJ/2012条例修订)中所列97个机构或组织的天课(Zakat)或强制性宗教捐款可以扣除。最新的机构清单以2022年10月6日发布的税务总局2022年第4号条例(PER-04/PJ/2022)为准。根据2009年1月1日的第18号政府条例(GR-18),强制性的宗教捐赠不属于受捐者的应税收入。税务总局2022年第4号条例规定了接受天课或强制性宗教捐款可进行税前扣除的组织或机构名单。
④其他费用
就业收入中用于功能性支出的部分可从就业收入中扣除,领取养老金者可享受养老金和养老津贴减免。
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与此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
企业所得税之非居民企业税率、征收范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等丨印尼税务指南2025年(7)
此外,针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还有以下特殊规定:
(1)已婚女性的所得或者损失,包括以前年度累积的亏损,应视为其丈夫的所得或损失,除非该所得已由某一雇主扣缴所得税并且该雇佣关系与其丈夫或其他亲属无关;损失可无限制结转5年,从以后年度利润中弥补。对于财政部规定的某些行业,损失可以结转10年。
(2)已婚人士除非符合以下情况,否则应与配偶合并纳税:
①双方已根据法庭判决进行分居;
②双方签订财产分离协议;
③妻子选择单独拥有纳税权利与义务。
(3)未成年人的所得应计入其父母的应纳税所得额;
(4)年营业额或总收益低于48亿印尼盾的个人可以选择核定征收,但必须在纳税年度的前三个月内取得税务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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